貴陽華筑工程測試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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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檢測標準及取樣方法
一、混凝土試件的取樣及制作
(一)現場攪拌混凝土
貴州材料檢測根據《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87)的規定,用于檢查結構構件混凝土強度的試件,應在混凝土的澆筑地點隨機抽取。取樣與試件留置應符合以下規定:
1、每拌制100盤但不超過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次數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盤時,其取樣次數不得少于一次;
3、當一次連續澆筑超過1000立方米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4、同一樓層、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樣應至少留置一組標準養護試件,同條件養護試件的留置組數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二)結構實體檢驗用同條件養護試件
根據《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結構實體檢驗用用同條件養護試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樣數量應符合以下規定:
1、對涉及混凝土結構安全的重要部位應進行結構實體檢驗,其內容包括混凝土強度、鋼筋保護層厚度及工程合同約定的項目等。
2、同條件養護試件應由各方在混凝土澆筑入模處見證取樣。
3、同一強度等級的同條件養護試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組,留置數量不應少于3組。
4、當試件達到等效養護齡期時,方可對同條件養護試件進行強度試驗。所謂等效養護齡期,就是逐日累計養護溫度達到600℃.d,且齡期宜取14d~60d。一般情況,溫度取當天的平均溫度。
(三)預拌(商品)混凝土
預拌(商品)混凝土,除應在預拌混凝土廠內按規定留置試塊外,混凝土運到施工現場后,還應根據《預拌混凝土》(GB14902-94)規定取樣。
1、用于交貨檢驗的混凝土試樣應在交貨地點采取。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少于一次;一個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時,取樣也不得少于一次;當在一個分項工程中連續供應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時,其交貨檢驗的試樣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2、用于出廠檢驗的混凝土試樣應在攪拌地點采取,按每100盤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組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盤時,取樣亦不得少于一次。
3、對于預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質量,每車應目測檢查;混凝土坍落度檢驗的試樣,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檢驗不得少于一次;當一個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時,也不得少于一次。
(四)混凝土抗滲試塊
根據《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GBJ108-87),混凝土抗滲試塊取樣按下列規定:
1、連續澆筑混凝土量500立方米以下時,應留置兩組(12塊)抗滲試塊。
2、每增加250~500立方米混凝土,應增加留置兩組(12塊)抗滲試塊。
3、如果使用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變化時,均應另行仍按上述規定留置。
4、抗滲試塊應在澆筑地點制作,留置的兩組試塊其中一組(6塊)應在標準養護室養護,另一組(6塊)與現場相同條件下養護,養護期不得少于28天。
根據《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混凝土抗滲試塊取樣按下列規定:對有抗滲要求的混凝土結構,其混凝土試件應在澆筑地點隨機取樣。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應少于一次,留置組數可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五)粉煤灰混凝土
1、粉煤灰混凝土的質量,應以坍落度(或工作度)、抗壓強度進行檢驗。
2、現場施工粉煤灰混凝土的坍落度的檢驗,每工作班至少測定兩次,其測定值允許偏差為±20mm。
3、對于非大體積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100立方米,至少成型一組試塊;大體積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500立方米,至少成型一組試塊。不足上列規定數量時,每工作組至少成型一組試塊。
(六)試件制作和養護
根據《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標準》GB/T 50081—2002的要求,混凝土試件的制作和養護按下列規定:
1 試件的制作
1.1 混凝土試件的制作應符合下列規定:
1.1.1 成型前,應檢查試模尺寸并符合GB/T 50081—2002的規定;試模內表面應涂一薄層礦物油或其他不與混凝土發生反應的脫模劑。
1.1.2 在試驗室拌制混凝土時,其材料用量應以質量計,稱量的精度:水泥、摻合料、水和外加劑為±0.5%;骨料為±l%。
1.1.3 取樣或試驗室拌制的混凝土應在拌制后盡短的時間內成型,一般不宜超過15min。
1.1.4 根據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確定混凝土成型方法,坍落度不大+70mm的混凝土宜用振動振實;大于70mm的宜用搗棒人工搗實;檢驗現澆混凝土或預制構件的混凝土,試件成型方法官與實際采用的方法相同。
1.1.5 圓柱體試件的制作按有關規定執行。
1.2 混凝土試件制作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2.l 取樣或拌制好的混凝土拌合物應至少用鐵锨再來回拌合三次。
1.2.2 按以上1.1.4的規定,選擇成型方法成型。
1)用振動臺振實制作試件應按下述方法進行:
a.將混凝土拌合物一次裝入試模,裝料時應用抹刀沿各試模壁插搗,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試???;
b.試模應附著或固定在符合有關要求的振動臺上,振動時試模不得有任何跳動,振動應持續到表面出漿為止;不得過振。
2)用人工插搗制作試件應按下述方法進行:
a.混凝土拌合物應分兩層裝入模內,每層的裝料厚度大致相等;
b.插搗應按螺旋方向從邊緣向中心均勻進行。在插搗底層混凝土時,搗棒應達到試模底部;插搗上層時,搗棒應貫穿上層后插入下層20~30mm;插搗時搗棒應保持垂直,不得傾斜。然后應用抹刀沿試模內壁插拔數次;
c. 每層插搗次數按在10000mm2截面積內不得少于12次; d.插搗后應用橡皮錘輕輕敲擊試模四周,直至插搗棒留下的空洞消失為止。
3)用插入式振搗棒振實制作試件應按下述方法進行:
a.將混凝土拌合物一次裝入試模,裝料時應用抹刀沿各試模壁插搗,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試???;
b.宜用直徑為φ25mm的插入式振搗棒,插入試模振搗時,振搗棒距試模底板10~20mm且不得觸及試模底板,振動應持續到表面出漿為止,且應避免過振,以防止混凝土離析;一般振搗時間為20s。振搗棒拔出時要緩慢,拔出后不得留有孔洞。
1.2.3 刮除試模上口多余的混凝土,待混凝土臨近初凝時,用抹刀抹平。
2 試件的養護
2.1 試件成型后應立即用不透水的薄膜覆蓋表面。
2.2 采用標準養護的試件,應在溫度為20±5℃的環境中靜置一晝夜至二晝夜,然后編號、拆模。拆模后應立即放入溫度為20±2℃,相對濕度為95%以上的標準養護室中養護,或在溫度為20±2℃的不流動的氫氧化鈣飽和溶液中養護。標準養護室內的試件應放在支架上,彼此間隔10~20mm,試件表面應保持潮濕,并不得被水直接沖淋。
2.3 同條件養護試件的拆模時間可與實際構件的拆模時間相同,拆模后,試件仍需保持同條件養護?! ?/p>
2.4 標準養護齡期為28d(從攪拌加水開始計時)。
3 試驗記錄
3.1 試件制作和養護的試驗記錄內容應符合GB/T 50081—2002第1.0.3條第2款的規定。
二、砌筑砂漿試件的取樣
(一)抽樣頻率
每一樓層或250立方米砌體中的各種強度等級的砂漿,每臺攪拌機應至少檢查一次,每次至少應制作一組試塊。如果砂漿強度等級或配合比變更時,還應制作試塊?;A砌體可按一個樓層計。
(二)試件制作和養護
1、砂漿試驗用料可以從同一盤攪拌或同一車運送的砂漿中取出。施工中取樣,應在使用地點的砂漿槽、砂漿運送車或攪拌機出料口,至少從三個不同部位采取。所取試樣的數量應多于試驗用量的1~2倍。砂漿拌合物取樣后,應盡快進行試驗?,F場取來的試樣,在試驗前應經人工再翻拌,以保證其質量均勻。
2、砂漿立方體抗壓試件每組六塊。其尺寸為70.7mm×70.7mm×70.7mm。試模用鑄鐵或鋼制成。試模應具有足夠的剛度、拆裝方便。試模內表面應機械加工,其不平度為每100mm不超過0.05mm,組裝后各相鄰面的不垂直度不應超過±0.5度。制作試件的搗棒為直徑10mm,長350mm的鋼棒,其端頭應磨圓。
3、砂漿立方體抗壓試塊的制作
(1)將無底試模放在預先鋪有吸水較好的紙的普通粘土磚上(磚的吸水率不小于10%,含水率不大于20%),試模內壁事先涂刷薄層機油或脫模劑。
(2)放于磚上的濕紙,應用新聞紙(或其它未粘過膠凝材料的紙)。紙的大小要以能蓋過磚的四邊為準,磚的使用面要求平整,凡磚的四個垂直面粘過水泥或其它膠結材料后,不允許再使用。
(3)向試模內一次注滿砂漿,用搗棒均勻地由外向里按螺旋方向捶插搗25次,為了防止低稠度砂漿插搗后,可能留下孔洞,允許用油灰刀沿模壁插數次。插搗完后砂漿應高出試模頂面6mm~8mm;
當砂漿表面開始出現麻斑狀態時(約15min~30min)將高出部分的砂漿沿試模頂面削去抹平。
4、試件養護
(1)試件制作后應在20±5℃溫度環境下停置一晝夜(24h±2h),當氣溫較低時,可適當延長時間,但不應超過兩晝夜,然后對試件進行編號并拆模。試件拆模后,應在標準養護條件下繼續養護至28天,然后進行試壓。
(2)標準養護的條件是:
a 水泥混合砂漿應為:溫度(20±3)℃,相對濕度(60~80)%。
b 水泥砂漿和微沫砂漿應為:溫度(20±3)℃,相對濕度90%以上。
c 養護期間,試件彼此間隔不少于10mm。
(3)當無標準養護條件時,可采用自然養護。
a 水泥混合砂漿應在正溫度、相對濕度為(60~80)%的條件下(如養護箱中或不通風的室內)養護。
b 水泥砂漿和微沫砂漿應在正溫度并保持試塊表面濕潤的狀態下(如濕砂堆中)養護。
c 養護期間必須作好溫度記錄。在有爭議時,以標準養護為準。
三、混凝土外加劑的取樣
(一)混凝土外加劑
混凝土外加劑按GB8076-1997分為九大類:普通減水劑、高效減水劑、早強減水劑、緩凝減水劑、緩凝高效減水劑、引氣減水劑、早強劑、緩凝劑和引氣劑。
生產廠應根據產量和生產設備條件,將產品分批編號,摻量大小于1%(含1%)同品種的外加劑每一編號為100噸,摻量小于1%的外加劑每一編號為50噸,不足100噸或50噸的也可按一個批量計,同一編號的產品必須是混合均勻的。
每批取樣量不少于0.2噸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劑量。
每一編號取得的試樣應充分混勻,分為兩等份。一份按GB8076-1997標準規定方法與項目進行試驗;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備有疑問時交國家指定的檢驗機構進行復驗或仲裁。如生產和使用單位同意,復驗和仲裁也可現場取樣。
(二)混凝土泵送劑
每50噸泵送劑為一批,不足50噸也作為一批。每批取樣量不少于0.5噸水泥所需用的泵送劑量。
每一批取得的試樣應充分混勻,分為兩等份。一份按JC473-92《混凝土泵送劑》進行試驗;另一份封存半年,以備有疑問時交國家指定的檢驗機構進行復驗或仲裁。
如生產和使用單位同意也可在現場取平均樣,但事先應在供貨合同中裁定。
(三)混凝土膨脹劑
每60噸為一批,不足60噸時也作為一批。
抽樣應有代表性,可以連續取樣,也可以從20個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樣品,每批抽樣總量不小于10kg。
每一批取得的樣品應充分混合均勻,分為兩等份。一份按《混凝土膨脹劑》(JC476-92)進行試驗;一份密封保存三個月,以備有疑問時交國家指定的檢驗機構進行復驗或仲裁。
(四)砂漿、混凝土防水劑
年產500噸以上的,每50噸為一批;年產500噸以下的,每30噸為一批。同批的產品必須是均勻的。
每批取樣量不少于0.2噸水泥所需的防水劑量。
每批取得的試樣應充分混合均勻,分為兩等份。一份按《砂漿、混凝土防水劑》(JC474-92)標準進行試驗;另一份密封保存一年,以備有疑問時交國家指定的檢驗機構進行復驗或仲裁。
(五)混凝土防凍劑
同一品種防凍劑,每50噸為一批,不足50噸也可作為一批。每批取樣量不少于0.15噸水泥所需用的防凍劑量(以其最大摻量計)。
每批取得的試樣應充分混勻,分為兩等份。一份按《混凝土防凍劑》(JC475-92)進行試驗;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備有疑問時交國家指定的檢驗機構進行復驗或仲裁。
(六)混凝土速凝劑
每20噸為一批,不足20噸也可作為一批。
每一批應從16個不同點取樣,每個點取樣250g,共取400g,將試樣充分混勻。
每批取得的試樣應充分混勻,分為兩等份。一份按《噴射混凝土速凝劑》(JC477-92)進行試驗;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備有疑問時交國家指定的檢驗機構進行復驗或仲裁。
四、水泥的取樣
(一)水泥的批組成~~~根據(GB 50204-2002)的要求:
水泥進場時應對其品種、級別、包裝或散裝倉號、出廠日期進行檢查,并應對其強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標進行復驗。
當使用中對水泥質量有懷疑或水泥出廠超過三個月(快硬硅酸鹽水泥超過一個月)時,應進行復驗,并按復驗結果使用。
檢查數量:按同一個生產廠家、同一強度等級(標號)、同一品種、同一批號且連續進場的水泥,袋裝水泥不超過200噸為一批,散裝水泥以不超過500噸為一批,每批抽樣不少于一次。
(二)取樣方法
對進場的袋裝水泥,每批隨機選擇20個以上不同的部分,將取樣管插入水泥適當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氣孔,小心抽出樣管,將所取樣品放入潔凈、干燥、不易污染的容器中。
對于散裝水泥,當所取水泥深度不超過2m時,采用槽形管式取樣器,通過轉動取樣器內管控制開關,在適當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關閉后小心抽出,將所取樣品放入潔凈、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取樣總量至少12kg。
五、普通混凝土用砂、石的取樣
(一)砂、石的驗收
砂、石的驗收分別按《普通混凝土用砂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JGJ52-92)及《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JGJ53-92)中的規定進行。購貨單位應按同產地同規格分批驗收。用大型工具(如火車、貨船或汽車)運輸的,以400立方米或600t為一驗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馬車等)運輸的,以200立方米或300t為一驗收批。不足者亦為一批。
對于砂子,每驗收批至少應進行顆粒級配、含泥量和泥塊含量檢驗。如為海砂還應檢驗其氯離子含量。
對于石子,每驗收批至少應進行顆粒級配、含泥量、泥塊含量及針、片狀顆粒含量檢驗。對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應根據工程要求,增加檢測項目。當質量比較穩定、進料量又較大時,可定期檢驗。
(二)取樣規定
每驗收批取樣方法應按下列規定執行:
1、在料堆上取樣時,取樣部位應均勻分布。取樣前先將取樣部位表層鏟除。然后對于砂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組成一組樣品。對于石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15份(在料堆的頂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勻分布的5個不同部分取得)組成一組樣品。
2、從皮帶運輸機上取樣時,應從機尾的出料處用接料器定時抽取,砂為4份,石子為8份,分別組成一組樣品。
3、從火車、汽車、貨船上取樣時,應從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為8份,石子16份,分別組成一組樣品。
4、若檢驗不合格時,應重新取樣。對不合格項進行加倍復驗,若仍有一個試樣不能滿足標準要求,應按不合格處理。
5、取樣數量對于砂子,一般30kg,對于石子一般100~120kg。
6、對所取樣品應妥善包裝,避免細料散失及防止污染。并附樣品卡片,標明樣品的編號、名稱、取樣時間、產地、規格、樣品量、要求檢驗的項目取樣方式等。
(三)樣品的縮分方法
1、砂子的縮分方法
采用人工四分法縮分:將所取每組樣品置于平板上,在潮濕狀態下拌和均勻,并堆成厚度約為200mm的“圓餅”。然后沿互相垂直的兩條直徑把“圓餅”分成大致相等四份,取其對角的兩份重新拌勻,再堆成“圓餅”。重復上述過程,直至縮分后的材料料量略多于進行試驗所必需的量為止。
對較少的砂樣品(如作單項試驗室),可采用較干原砂樣,但應該仔細拌勻后縮分。
砂的堆積密度和緊密密度及含水率檢驗所用的砂樣可不經縮分,在拌勻后直接進行試驗。
2、石子的縮分
將每組樣品置于平板上,在自然狀態下拌和均勻,并堆成錐體,然后沿互相垂直的兩條直徑把錐體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對角的兩份重新拌勻,再堆成錐體,重復上述過程,直至縮分的材料量略多于試驗所必需的量為止。石子的含水率、堆積密度、緊密密度檢驗所用的試樣,不經縮分,拌勻后直接進行試驗。
六、鋼筋、焊接件及連接件的取樣
(一)熱軋鋼筋
1、組批規則
以同一牌號、同一爐罐號、同一規格、同一交貨狀態,不超過60噸為一批。
2、取樣方法
拉伸檢驗:任選兩根鋼筋切取。兩個試樣,試樣長500mm。
冷彎檢驗:任選兩根鋼筋切取兩個試樣,試長度按下式計算:
L=1.55*(a+d)+140mm
式中:L—試樣長度
a—鋼筋公稱直徑
d—彎曲試驗的彎心直徑;按下表取用
鋼筋牌號(強度等級) HPB235(Ⅰ級) HRB335 HRB400 HRB500
公稱直徑(mm) 8~20 6~25 28~50 6~25 28~50 6~25 28~50
彎心直徑d 1a 3a 4a 4a 5a 6a 7a
在切取試樣時,應將鋼筋端頭的500mm去掉后再切取。
(二)低碳鋼熱軋圓盤條
1、組批規則
以同一牌號、同一爐罐號、同一品種、同一尺寸、同一交貨狀態,不超過60噸為一批。
2、取樣方法:
拉伸檢驗:任選一盤,從該盤的任一端切取一個試樣,試樣長500mm。
彎曲檢驗:任選兩盤,從每盤的任一端各切取一個試樣,試樣長200mm。
在切取試樣時,應將端頭的500mm去掉后再切取。
(三)冷拔低碳鋼絲
1、組批規則
甲級鋼絲逐盤檢驗。乙級鋼絲以同直徑5噸為一批任選三盤檢驗。
2、取樣方法
從每盤上任一端截去不少于500mm后,再取兩個試樣一個拉伸,一個反復彎曲,拉伸試樣長500mm,反復彎曲試樣長200mm。
(四)冷軋帶肋鋼筋
1、冷軋帶肋鋼筋的力學性能和工藝性能應逐盤檢驗,從每盤任一端截去500mm以后,取兩個試樣,拉伸試樣長500mm,冷彎試樣長200mm。
2、對成捆供應的550級冷軋帶肋鋼筋應逐捆檢驗。從每捆中同一根鋼筋上截取二個試樣,其中,拉伸試樣長500mm,冷彎試樣長250mm。如果,檢驗結果有一項達不到標準規定。應從該捆鋼筋中取雙倍試樣進行復驗。
(五) 鋼筋焊接接頭的取樣
A、取樣規定 [根據《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JGJ18-2003)]
1、鋼筋閃光對焊接頭取樣規定
a 在同一臺班內,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個同牌號、同直徑鋼筋焊接接頭應作為一批。當同一臺班內焊接的接頭數量較少,可在一周之內累計計算;累計仍不足300個接頭,應按一批計算。
b 力學性能檢驗時,應從每批接頭中隨機切取6個試件,其中3個做拉伸試驗,3個做彎曲試驗。
c 焊接等長的預應力鋼筋(包括螺絲端桿與鋼筋)時,可按生產時同等條件制作模擬試件。
d 螺絲端桿接頭可只做拉伸試驗。
e 封閉環式箍筋閃光對焊接頭,以600個同牌號、同規格的接頭為一批,只做拉伸試驗。
f 當模擬試件試驗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應進行復驗。復驗應從現場焊接接頭中切取,其數量和要求與初始試驗相同。
2、鋼筋電弧焊接頭取樣規定
a 在現澆混凝土結構中,應以300個同牌號、同型式接頭作為一批;在房屋結構中,應在不超過二樓層中300個同牌號、同型式接頭作為一批。每批隨機切取3個接頭,做拉伸試驗。
b 在裝配式結構中,可按生產條件制作模擬試件,每批3個,做拉伸試驗。
c 鋼筋與鋼板電弧搭接焊接頭可只進行外觀檢查。
d 模擬試件的數量和要求應與從成品中切取時相同。當模擬試件試驗結果不符合要求時,復驗應再從成品中切取,其數量和要求與初始試驗時相同。
注:在同一批中若有幾種不同直徑的鋼筋焊接接頭,應在最大直徑接頭中切取3個試件。
3、鋼筋電渣壓力焊接頭取樣規定
在現澆混凝土結構中,應以300個同牌號鋼筋接頭作為一批;在房屋結構中,應在不超過二樓層中300個同牌號鋼筋接頭作為一批;當不足300個接頭時,仍應作為一批。每批接頭中隨機切取3個試件做拉伸試驗。
注:在同一批中若有幾種不同直徑的鋼筋焊接接頭,應在最大直徑接頭中切取3個試件。
4、鋼筋氣壓焊接頭取樣規定
a 在現澆混凝土結構中,應以300個同牌號鋼筋接頭作為一批;在房屋結構中,應在不超過二樓層中300個同牌號鋼筋接頭作為一批;當不足300個接頭時,仍應作為一批。
b 在柱、墻的豎向鋼筋連接中,應從每批接頭中隨機切取3個接頭做拉伸試驗;在梁、板的水平鋼筋連接中,應另切取3個接頭做彎曲試驗。
注:在同一批中若有幾種不同直徑的鋼筋焊接接頭,應在最大直徑接頭中切取3個試件。
B、試件長度 [根據《鋼筋焊接接頭試驗方法標準》(JGJ/T27-2001)]
1、拉伸試件的最小長度
接 頭 型 式 試件最小長度mm
電弧焊 雙面搭接、雙面幫條 8d+Lh+240
單面搭接、單面幫條 5d+Lh+240
閃光對焊、電渣壓力焊、氣壓焊 8d+240
注:Lh——幫條長度或搭接長度,鋼筋幫條或搭接長度應符合下表要求:
鋼筋牌號 焊接型式 幫條長度或搭接長度Lh
HBP235 單面焊 ≥8d
雙面焊 ≥4d
HRB335、HRB400、RRB500 單面焊 ≥10d
雙面焊 ≥5d
切取試件時,應使焊縫處于試件長度的中間位置。
2、彎曲試件長度按下式計算:
L=D+2.5d+150mm
式中:L—試件長度
D—彎心直徑(mm)
d—鋼筋直徑(mm)
切取試件時,焊縫應處于試件長度的中央。
彎心直徑D按下表規定確定。
鋼筋焊接接頭彎曲試驗彎心直徑
鋼筋直徑 ≤25mm >25mm
鋼筋級別 彎心直徑D(mm)
Ⅰ級 2d 3d
Ⅱ級 4d 5d
Ⅲ級 5d 6d
Ⅳ級 7d 8d
(六)機械連接接頭 [根據《鋼筋機械連接通用技術規程》(JGJ107-2003)]
1、鋼筋連接工程開始前及施工過程中,應對每批進場鋼筋進行接頭工藝檢驗,取樣按以下進行:
a 每種規格鋼筋的接頭試件不應少于3根;
b 鋼筋母材抗拉強度試件不應少于3根,且應取接頭試件的同一根鋼筋;
2、接頭的現場檢驗按驗收批進行。同一施工條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級、同型式、同規格接頭,以500個為一個驗收批進行檢驗與驗收,不足500個也作為一個驗收批。對接頭的每一驗收批,必須在工程結構中隨機截取3個試件作單向拉伸試驗。
3、接頭試件尺寸
a 試件長度如下所示
L1=L+8d+2h
L—接頭試件連件長度
d—鋼筋直徑
h—試驗機夾具長度,當d<20mm時,h取70mm,當d≥20mm時,h取100mm
L1—試件長度
在取有于工藝檢驗的接頭試件時,每個試件尚應取一根與其母材處于同一根鋼筋的原材料試件做力學性能試驗。
七、墻體材料的取樣
(一)燒結普通磚
檢驗批按3.5~15萬塊為一批,不足3.5萬塊亦按一批計。用隨機抽樣法從外觀質量和尺寸偏差檢驗合格的樣品中抽取15塊,其中10塊做抗壓強度檢驗,5塊備用。
(二)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
以用同一種原材料配成同強度等級的混凝土,用同一種工藝制成的同等級的1萬塊為一批,砌塊數量不足1萬塊時亦為一批。由外觀合格的樣品中隨機抽取5塊作抗壓強度檢驗。
(三)燒結空心磚和空心砌塊
檢驗批按3.5~15萬塊為一批,不足3.5萬塊亦按一批計。用隨機抽樣法從外觀質量檢驗合格的樣品中抽取15塊,其中10塊做抗壓強度檢驗,5塊做密度檢驗。
(四)輕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
1、組批規則
砌塊按密度等級和強度等級分批驗收。它以用同一品種輕集料配制成的相同密度等級、相同強度等級、相同質量等級和同一生產工藝制成的10000塊為一批;每月生產的砌塊數不足10000塊者亦為一批。
2、抽樣規則
每批隨機抽取32塊做尺寸偏差和外觀質量檢驗,而后再從外觀合格砌塊中隨機抽取如下數量進行其他項目的檢驗:
a 抗壓強度:5塊
b 表觀密度、吸水率和相對含水率:3塊。
(五)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
1、取樣方法
同品種、同規格、同等級的砌塊以1萬塊為一批,不足1萬塊亦為一批。隨機抽取50塊砌塊進行尺寸偏差、外觀檢驗。砌塊外觀驗收在交貨地點進行,從尺寸偏差與外觀檢驗合格的砌塊中,隨機抽取砌塊,制作3組試件進行立方體抗壓強度檢驗,制作3組試件做干體積密度檢驗。
2、試件制作方法
a 試件的制備采用機鋸或刀鋸,鋸時不得將試作弄濕。
b 體積密度、抗壓強度試件,沿制品膨脹方向中心部分上、中、下順序鋸取一組,“上”塊上表面距離制品頂面30mm,“中”塊在制品正中處,“下”塊下表面離制品底面30mm,制品的高度不同,試件間隔略有不同,以高度600mm的制品為例,試件鋸取部位如下圖所示。
八、防水材料的取樣
(一)防水卷材
1、凡進入施工現場的防水卷材應附有出廠檢驗報告單及出廠合格證,并注明生產日期、批號、規格、名稱。
2、同一品種、牌號、規格的卷材,抽樣數量為大于1000卷抽取5卷;500~1000卷抽取4卷;100~499卷抽取3卷;小于100卷抽取2卷,進行規格和外觀質量檢驗。
3、對于彈性體改性瀝青防水卷材和塑性體改性瀝青防水卷材,在外觀質量達到合格的卷材中,將取樣卷材切除距外層卷頭2500mm后,順縱向切取長度為800mm的全幅卷材試樣2塊進行封扎,送檢物理性能測定;對于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和聚氯乙烯防水卷材,在外觀質量達到合格的卷材中,在距端部300mm處裁取約3m長的卷材進行封扎,送檢物理性能測定。
5、膠結材料是防水卷材中不可缺少的配套材料,因此必須和卷材一并抽檢。抽樣方法按卷材配比取樣。同一批出廠,同一規格標號的瀝青以20噸為一個取樣單位,不足20噸按一個取樣單位。從每個取樣單位的不同部位取五處潔凈試樣,每處所取數量大致相等共1kg左右,作為平均試樣。
(二)防水涂料
1、同一規格、品種、牌號的防水涂料,每10噸為一批,不足10噸者按一批進行抽檢。取2kg樣品,密封編號后送檢。
2、雙組份聚氨酯中甲組份5噸為一批,不足5噸也按一批計;乙組份按產品重量配比相應增加批量。甲、乙組份樣品總量為2kg,封樣編號后送檢。
(三)建筑密封材料
1、單組份產品以同一等級、同一類型的3000支為一批,不足3000支也作為一批。
2、雙組份產品以同一等級、同一類型的1噸為一批,不足1噸按一批進行檢驗;乙組份按產品重量比相應增加批量,樣品密封編號后送檢。
(四)進口密封材料
1、凡進入現場的進口防水材料應有該國國家標準、出廠標準、技術指標、產品說明書以及我國有關部門的復檢報告。
2、現場抽檢人員應分別按照上述對卷材、涂料、密封膏等規定的方法進行抽檢。抽檢合格后方可使用。
3、現場抽檢必檢項目應按我國國家標準或有關其他標準,在無標準參照的情況下,可按該國國家標準或其他標準執行。
4、建筑幕墻用的建筑結構膠、建筑密封膠絕大部分是采用進口密封材料,應按照《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范》(JGJ102-96)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