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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地基檢測為您講解樁基檢測常見問題30問詳細解答,肯定有你不知道的!
常用的樁基檢測的主要方法有靜載試驗、鉆芯法、低應變法、高應變法、聲波透射法等。在樁基檢測中,各個檢測手段需要配合使用,利用各自的特點和優勢,按照實際情況,靈活運用各種方法,才能夠對樁基進行全面準確的評價。本文列舉樁基檢測工作中常見問題并一一解答,必須收藏。
1.什么情況下,施工前應采用靜載試驗確定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特征值?檢測數量有什么要求?
答:當設計有要求或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時,施工前應采用靜載試驗確定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特征值:
(1) 設計等級為甲級、乙級的樁基;
(2) 地質條件復雜、樁施工質量可靠性低;
(3) 本地區采用的新樁型或新工藝。
檢測數量在同一條件下不應少于3 根,且不宜少于總樁數的1%;當工程樁總數在50 根以內時,不應少于2 根。
2.什么情況下,施工前應采用靜載試驗確定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特征值?檢測數量有什么要求?
答: 單樁承載力和樁身完整性驗收抽樣檢測的受檢樁選擇宜符合下列規定:
(1) 施工質量有疑問的樁;
(2) 設計方認為重要的樁;
(3) 局部地質條件出現異常的樁;
(4) 施工工藝不同的樁;
(5) 承載力驗收檢測時適量選擇完整性檢測中判定的Ⅲ類樁;
(6) 除上述規定外,同類型樁宜均勻隨機分布。
3.混凝土樁的樁身完整性檢測的抽檢數量應符合那些規定?
答: 混凝土樁的樁身完整性檢測的抽檢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柱下三樁或三樁以下的承臺抽檢樁數不得少于1 根。
(2) 設計等級為甲級,或地質條件復雜。成樁質量可靠性較低的灌注樁,抽檢數量不應少于總樁數的30%,且不得少于20 根;其他樁基工程的抽檢數量不應少于總樁數的20%,且不得少于10 根。
注:a.對端承型大直徑灌注樁,應在上述兩款規定的抽檢樁數范圍內,選用鉆芯法或聲波透射法對部分受檢樁進行樁身完整性檢測。抽檢數量不應少于總樁數的10%。
b.地下水位以上且終孔后樁端持力層已通過核驗的人工挖孔樁,以及單節混凝土預制樁,抽檢數量可適當減少,但不應少于總樁數的10%,且不應少于10 根。
c.當符合第2問第1~4 款規定的樁數較多,或為了全面了解整個工程基樁的樁身完整性情況時,應適當增加抽檢數量。
4.對單位工程內且在同一條件下的工程樁,當符合什么條件時,應采用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靜載試驗進行驗收檢測?
答: 對單位工程內且在同一條件下的工程樁,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應采用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靜載試驗進行驗收檢測:
(1) 設計等級為甲級的樁基。
(2) 地質條件復雜、樁施工質量可靠性低;
(3) 本地區采用的新樁型或新工藝;
(4) 擠土群樁施工產生擠土效應。
抽檢數量不應少于總樁數的l%,且不少于3 根;當總樁數在50 根以內時,不應少于2 根。
注:對上述第1~4 款規定條件外的工程樁,當采用豎向抗壓靜載試驗進行驗收承載力檢測時,抽檢數量宜按本條規定執行。
5.對于端承型大直徑灌注樁,什么情況下可采用鉆芯法檢測?抽檢數量怎么確定?
答: 對于端承型大直徑灌注樁,當受設備或現場條件限制無法檢測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時,可采用鉆芯法測定樁底沉渣厚度并鉆取樁端持力層巖土芯樣檢驗樁端持力層。抽檢數量不應少于總樁數的10%,且不應少于10 根。
6.什么情況下應進行單樁豎向抗拔、水平承載力檢測?檢測數量怎么確定?
答: 對于承受拔力和水平力較大的樁基,應進行單樁豎向抗拔、水平承載力檢測。檢測數量不應少于總樁數的l%,且不應少于3 根。
7.什么情況時應進行驗證與擴大檢測,并闡述驗證與擴大檢測的方法?
答:(1)低應變檢測時,對于嵌巖樁,樁底時域反射信號為單一反射波而且與錘擊信號同向時;實測信號復雜,無規律,無法對其進行準確評價;樁身截面漸變或多變,而且變化幅度較大的混凝土灌注樁時刻采用靜載法或鉆芯法驗證。
(2)高應變檢測時,樁身存在缺陷,無法判定樁的豎向承載力;或樁身缺陷對水平承載力有影響;單擊貫入度大,樁底同向反射強力且反射峰較寬,側阻力波、端阻力波反射弱,即波形表現出豎向承載性狀明顯與勘察報告中的地質條件不符合時,可采用靜載法進一步驗證;
(3)嵌巖樁樁底同向反射強烈,且在時間2L/C后無明顯端阻力反射,貴州地基檢測可采用鉆芯法核驗。
(4)樁身淺部缺陷可采用開挖驗證。
(5)樁身或接頭存在裂隙的預制樁可采用高應變法驗證。
(6)單孔鉆芯檢測發現樁身混凝土質量問題時,宜在同一基樁增加鉆孔驗證。
(7)對低應變法檢測中不能明確完整性類別的樁或Ⅲ類樁,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靜載法、鉆芯法、高應變法、開挖等適宜的方法驗證檢測。
(8)當單樁承載力或鉆芯法抽檢結果不滿足設計要求時,應分析原因,并經確認后擴大抽檢。
(9)當采用低應變法、高應變法和聲波透射法抽檢樁身完整性所發現的Ⅲ、 Ⅳ類樁之和大于抽檢樁數的20%時,宜采用原檢測方法(聲波透射法可改用鉆芯法),在未檢樁中繼續擴大抽檢。
8.闡述樁身完整性類別分類原則?哪類樁應進行工程處理?
答:樁身完整性類別分類原則
Ⅰ類樁樁身完整
Ⅱ類樁樁身有輕微缺陷,不會影響樁身結構承載力的正常發揮
Ⅲ類樁樁身有明顯缺陷,對樁身結構承載力有影響
Ⅳ類樁樁身存在嚴重缺陷
Ⅳ類樁應進行工程處理。
9.基樁檢測報告應包含那些內容?
答:檢測報告應結論準確,用詞規范。
檢測報告應包含以下內容:
(1) 委托方名稱,工程名稱、地點,建設、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單位,基礎、結構型式,層數,設計要求,檢測目的,檢測依據,檢測數量,檢測日期;
(2) 地質條件描述;
(3) 受檢樁的樁號、樁位和相關施工記錄;
(4) 檢測方法,檢測儀器設備,檢測過程敘述;
(5) 受檢樁的檢測數據,實測與計算分析曲線、表格和匯總結果;
(6) 與檢測內容相應的檢測結論。工程樁承載力檢測結果的評價,應給出每根受檢樁的承載力檢測值,并據此給出單位工程同一條件下的單樁承載力特征值是否滿足設計要求的結論。
10.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加載量如何確定?
答:(1)為設計提供依據的試驗樁,應加載至破壞;當樁的承載力以樁身強度控制時,可按設計要求的加載量進行。
(2)對工程樁抽樣檢測時,加載量不應小于設計要求的單樁承載力特征值的2.0 倍。
11.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加載反力裝置應符合那些規定?
答:加載反力裝置可根據現場條件選擇錨樁橫梁反力裝置、壓重平臺反力裝置、錨樁壓重聯合反力裝置、地錨反力裝置,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加載反力裝置能提供的反力不得小于最大加載量的1.2 倍。
(2) 應對加載反力裝置的全部構件進行強度和變形驗算。
(3) 應對錨樁抗拔力(地基土、抗拔鋼筋、樁的接頭)進行驗算;采用工程樁作錨樁時,錨樁數量不應少于4 根,并應監測錨樁上拔量。
(4) 壓重宜在檢測前一次加足,并均勻穩固地放置于平臺上。
(5) 壓重施加于地基的壓應力不宜大于地基承載力特征值的1.5 倍,有條件時宜利用工程樁作為堆載支點。
12.闡述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加載室荷載測量方法及精度、量程要求?
答:荷載測量可用放置在千斤頂上的荷重傳感器直接測定;或采用并聯于千斤頂油路的壓力表或壓力傳感器測定油壓,根據千斤頂率定曲線換算荷載。傳感器的測量誤差不應大于1%,壓力表精度應優于或等于0.4 級。試驗用壓力表、油泵、油管在最大加載時的壓力不應超過規定工作壓力的80%。的壓力不應超過規定工作壓力的80%。
13.闡述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沉降測量方法及儀器精度要求?
答:沉降測量宜采用位移傳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測量誤差不大于0.1%,分辨力優于或等于0.01mm 。1 測量誤差不大于0.1%,分辨力優于或等于0.01mm 。
(2) 直徑或邊寬大于500 mm 的樁,應在其兩個方向對稱安置4 個位移測試儀表,直徑或邊寬小于等于500mm 的樁可對稱安置2 個位移測試儀表。
(3) 沉降測定平面宜在樁頂200mm以下位置,測點應牢固地固定于樁身。3沉降測定平面宜在樁頂200mm 以下位置,測點應牢固地固定于樁身。
(4) 基準梁應具有一定的剛度,梁的一端應固定在基準樁上,另一端應簡支于基準樁上。
(5) 固定和支撐位移計(百分表)的夾具及基準梁應避免氣溫、振動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影響。
14.闡述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試樁現場檢測對試樁的要求?
答:(1) 試樁的成樁工藝和質量控制標準應與工程樁一致。
(2)樁頂部宜高出試坑底面,試坑底面宜與樁承臺底標高一致。貴州地基檢測混凝土樁頭加固可按本規范附錄B 執行。
(3)對作為錨樁用的灌注樁和有接頭的混凝土預制樁,檢測前宜對其樁身完整性進行檢測。
15.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加卸載方式應符合那些規定?
答:(1) 加載應分級進行,采用逐級等量加載;分級荷載宜為最大加載量或預估極限承載力的1/10,其中第一級可取分級荷載的2 倍。
(2) 卸載應分級進行,每級卸載量取加載時分級荷載的2 倍,逐級等量卸載。
(3) 加、卸載時應使荷載傳遞均勻、連續、無沖擊,每級荷載在維持過程中的變化幅度不得超過分級荷載的±10%。
16.闡述為設計提供依據的豎向抗壓靜載試驗試驗步驟應符合那些規定?
答:為設計提供依據的豎向抗壓靜載試驗應采用慢速維持荷載法。
慢速維持荷載法試驗步驟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每級荷載施加后按第5 、15 、30 、45 、60min 測讀樁頂沉降量,以后每隔30min測讀一次。
(2) 試樁沉降相對穩定標準:每一小時內的樁頂沉降量不超過0.1mm,并連續出現兩次(從分級荷載施加后第30min 開始,按1.5h 連續三次每30min 的沉降觀測值計算)。
(3) 當樁頂沉降速率達到相對穩定標準時,再施加下一級荷載。
(4) 卸載時,每級荷載維持lh,按第15 、30 、60min 測讀樁頂沉降量后,即可卸下一級荷載。卸載至零后,應測讀樁頂殘余沉降量,維持時間為3h,測讀時間為第15,30min,以后每隔30min 測讀一次。
17.簡述豎向抗壓靜載試驗終止加載條件?
答: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可終止加載:
(1) 某級荷載作用下,樁頂沉降量大于前一級荷載作用下沉降量的5 倍。
注:當樁頂沉降能相對穩定且總沉降量小于40mm 時,宜加載至樁頂總沉降量超過40mm 。
(2) 某級荷載作用下,樁頂沉降量大于前一級荷載作用下沉降量的2 倍,且經24h 尚未達到相對穩定標準。
(3) 已達到設計要求的最大加載量。
(4) 當工程樁作錨樁時,錨樁上拔量已達到允許值。
(5) 當荷載.沉降曲線呈緩變型時,可加載至樁頂總沉降量60~80mm;在特殊情況下,可根據具體要求加載至樁頂累計沉降量超過80mm 。
18.簡述單樁豎向抗壓極限承載力綜合分析確定方法?
答:單樁豎向抗壓極限承載力??砂聪铝蟹椒ňC合分析確定:
(1) 根據沉降隨荷載變化的特征確定:對于陡降型Q 曲線,取其發生明顯陡降的起始點對應的荷載值。
(2) 根據沉降隨時間變化的特征確定:取曲線尾部出現明顯向下彎曲的前一級荷載值。
(3) 出現某級荷載作用下,樁頂沉降量大于前一級荷載作用下沉降量的2 倍,且經24h 尚未達到相對穩定標準情況,取前一級荷載值。
(4) 對于緩變型Q 曲 線可根據沉降量確定,宜取S=40mm 對應的荷載值;當樁長大于40m 時,宜考慮樁身彈性壓縮量;對直徑大于或等于8mmm 的樁,可取S=0.05D(D為樁端直徑)對應的荷載值。
注:當按上述四款判定樁的豎向抗壓承載力未達到極限時,樁的豎向抗壓極限承載力應取最大試驗荷載值。
19.簡述單樁豎向抗壓極限承載力、單樁豎向抗拔極限承載力統計值及特征值的確定方法?
答:單樁豎向抗壓極限承載力統計值及特征值的確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參加統計的試樁結果,當滿足其極差不超過平均值的30%時,取其平均值為單樁豎向抗壓極限承載力。
(2) 當極差超過平均值的30%時,應分析極差過大的原因,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綜合確定,必要時可增加試樁數量。
(3) 對樁數為3 根或3 根以下的柱下承臺,或工程樁抽檢數量少于3 根時,應取低值。
(4)單位工程同一條件下的單樁豎向抗壓承級力特征值應按單樁豎向抗壓極限承載力統計值的一半取值。
注:當工程樁不允許帶裂縫工作時,取樁身開裂的前一級荷載作為單樁豎向抗拔承載力特征值,并與按極限荷載一半取值確定的承載力特征值相比取小值。
20.簡述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檢測報告除應包括本規范第3.5.5 條內容外,還應包括那些內容?
答:檢測報告除應包括本規范第3.5.5 條內容外,還應包括:
(1) 受檢樁樁位對應的地質柱狀圖;
(2) 受檢樁及錨樁的尺寸、材料強度、錨樁數量、配筋情況;
(3) 加載反力種類,堆載法應指明堆載重量,錨樁法應有反力梁布置平面圖;
(4) 加卸載方法,荷載分級;
(5) 本規范第4.4.1 要求繪制的曲線及對應的數據表;與承載力判定有關的曲線及數據;
(6) 承載力判定依據;
(7) 當進行分層摩阻力測試時,還應有傳感器類型、安裝位置,軸力計算方法,各級荷載下樁身軸力變化曲線,各土層的樁側極限摩阻力和樁端阻力。
21.單樁豎向抗拔靜載試驗終止加載條件?
答: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可終止加載:
(1) 在 某級荷載作用下,樁頂上拔量大于前一級上拔荷載作用下的上拔量5 倍。
(2) 按樁頂上拔量控制,當累計樁頂上拔量超過100mm 時。
(3) 按鋼筋抗拉強度控制,樁頂上拔荷載達到鋼筋強度標準值的0.9 倍。
(4) 對于驗收抽樣檢測的工程樁,達到設計要求的最大上拔荷載值。
22.簡述單樁豎向抗拔極限承載力的綜合判定方法?
答:單樁豎向抗拔極限承載力可按下列方法綜合判定:
(1) 根據上拔量隨荷載變化的特征確定:對陡變型U—δ 曲線,取陡升起始點對應的荷載值;
(2) 根據上拔量隨時間變化的特征確定:取δ—lgt曲線斜率明顯變陡或曲線尾部明顯彎曲的前一級荷載值。
(3) 當在某級荷載下抗拔鋼筋斷裂時,取其前一級荷載值。
23.單樁豎向抗拔試驗檢測報告除應包括規范第3.5.5 條內容外,還應包括那些內容?
答:檢測報告除應包括本規范第3.5.5 條內容外,還應包括:
(1) 受檢樁樁位對應的地質柱狀圖;
(2) 受檢樁尺寸(灌注樁宜標明孔徑曲線)及配筋情況;
(3) 加卸載方法,荷載分級;
(4) 數據整理應繪制上拔荷載-樁頂上拔量(U )關系曲線和樁頂上拔量-時間對數(關系曲線)。并提供對應的數據表;
(5) 承載力判定依據;
(6) 當進行抗拔摩阻力測試時,應有傳感器類型、安裝位置、軸力計算方法,各級荷載下樁身軸力變化曲線,各土層中的抗拔極限摩阻力。
24.簡述單樁水平靜載試驗樁的水平位移測量方法及基準點設置方法?
答:在水平力作用平面的受檢樁兩側應對稱安裝兩個位移計進行樁的水平位移測量;當需要測量樁頂轉角時,尚應在水平力作用平面以上50cm 的受檢樁兩側對稱安裝兩個位移計。
位移測量的基準點設置不應受試驗和其他因素的影響,基準點應設置在與作用力方向垂直且與位移方向相反的試樁側面,基準點與試樁凈距不應小于1 倍樁徑。
25.單樁水平靜載試驗加卸載方式和水平位移測量應符合那些規定?
答:加卸載方式和水平位移測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單向多循環加載法的分級荷載應小干預估水平極限承載力或最大試驗荷載的1/10 。每級荷載施加后,恒載4min 后可測讀水平位移,然后卸載至零,停2min 測讀殘余水平位移,至此完成一個加卸載循環。如此循環5 次,完成一級荷載的位移觀測。試驗不得中間停頓。
(2) 慢速維持荷載法的加卸載分級、試驗方法及穩定標準應按豎向抗壓靜載試驗有關規定執行。
26.簡述單樁水平靜載試驗終止加載條件?
答: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可終止加載:
(1) 樁身折斷;
(2) 水平位移超過30~40mm (軟土取40mm );
(3) 水平位移達到設計要求的水平位移允許值。
27.簡述單樁的水平臨界荷載綜合確定方法?
答:單樁的水平臨界荷載可按下列方法綜合確定:
(1) 取單向多循環加載法時的H—t—Y0曲線或慢速維持荷載法時的H—Y0曲線出現拐點的前一級水平荷載值。
(2)取H—ΔY0/ΔH曲線或lgH—lgY0曲線上第一拐點對應的水平荷載值。
(3)取H—σS曲線第一拐點對應的水平荷載值
28.簡述單樁的水平極限承載力綜合確定方法?
答:單樁的水平極限承載力可按下列方法綜合確定:
(1) 取單向多循環加載法時的H—t—Y0曲線產生明顯陡降的前一級、或慢速維持荷載法時H—Y0的曲線發生明顯陡降的起始點對應的水平荷載值。
(2) 取慢速維持荷載法時的Y0—lgt 曲線尾部出現明顯彎曲的前一級水平荷載值。-
(3) 取H—ΔY0/ΔH曲線或lgH—lgY0 曲線上第二拐點對應的水平荷載值。
(4) 取樁身折斷或受拉鋼筋屈服時的前一級水平荷載值。
29.單位工程同一條件下的單樁水平承載力特征值的確定應符合那些規定?
答:單位工程同一條件下的單樁水平承載力特征值的確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水平承載力按樁身強度控制時,貴州地基檢測取水平臨界荷載統計值為單樁水承載力特征值。
(2) 當樁受長期水平荷載作用且狀不允許開裂時,取水平臨界荷載統計值的0.8 倍作為單樁水平承載力特征值。
(3) 當水平承載力按設計要求的水平允許位移控制時,可取設計要求的水平允許位移對應的水平荷載作為單樁水平承載力特征值,但應滿足有關規范抗裂設計的要求。
30.簡述單樁水平靜載試驗除應包括本規范第3.5.5 條內容外,還應包括那些內容?
答:檢測報告除應包括本規范第3.5.5 條內容外,還應包括:
(1) 受檢樁樁位對應的地質柱狀圖;
(2) 受檢樁的截面尺寸及配筋情況;
(3) 加卸載方法,荷載分級:
(4) 繪制H—t—Y0、H—ΔY0/ΔH、H—Y0、Y0—lgt、lgH—lgY0、H—m、Y0—m等關系曲線及對應的數據表;
(5) 承載力判定依據;
(6) 貴州地基檢測當進行鋼筋應力測試并由此計算樁身彎矩時,應有傳感器類型、安裝位置、內力計算方法并繪制H—m、H—σS曲線及其對應的數據表。